科技巨頭反擊澳洲媒體議價新政 Meta斥為「強制財富轉移」
澳洲聯邦政府提出「媒體議價激勵」(Media Bargaining Incentive)方案,核心機制是對在澳年收入達兩億五千萬澳元以上的大型數位平台徵收2.25%的稅款,但若平台主動與本地新聞業者簽署內容授權協議,便可大幅減低甚至完全抵銷稅務責任。政府預計此政策每年可為澳洲新聞編輯室帶來一億至兩億五千萬澳元的資金。
大型平台強烈反對
方案公布後,多家科技公司即時表態反對。其中一家美國社群平台公司將政策批評為「政府強制財富轉移」,堅持稱新聞機構是「自願」分享內容,因為它們本身從中獲益,並形容此方案不過是一種數位服務稅。該公司自2021年《新聞媒體議價法》生效以來,已選擇不再續簽與新聞機構的協議,轉而全面降低新聞內容在平台上的權重,以規避原有法規。
另一家主導全球搜尋市場的科技公司則反駁,指現有商業協議已足夠,質疑新稅的必要性,同時批評方案未有將微軟旗下社交平台、即時通訊應用及人工智慧公司等競爭對手一併納入徵稅範圍,做法存在任意性,有礙市場公平。
新聞業者歡迎 政府說明政策理念
相較科技公司的強硬立場,澳洲多家主要媒體集團聯合發表聲明,稱此方案是「邁向本地新聞永續發展的關鍵一步」,並警告若數位平台持續不為新聞內容付費,澳洲新聞業終將無以為繼。通訊部長表示,澳洲人大量透過社群媒體消費新聞內容,讓這些平台從中獲利,要求平台為此作出貢獻,「理所當然」。
此方案被視為2021年《新聞媒體議價法》的升級版,旨在堵塞舊有法規的漏洞。舊法規定,若平台能與媒體達成協議,便可豁免相關義務,導致部分科技公司選擇直接撤除新聞內容以迴避法律。新方案無論平台是否在服務上呈現新聞,均須符合要求。主導設計原始法規的前監管官員認為,新方案整體方向正確,但對中小型媒體能否充分受惠仍持保留態度,並建議未來應將人工智慧領域的應用協議一併納入規管。
政府表示方案仍在諮詢階段,將進一步廣泛收集意見。
相關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