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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對大型平台開徵媒體談判費 以新聞合作換取減免

· OzDaily 編輯部

政策設計與門檻

政府公布一項新的「媒體談判」機制,重點在於要求具規模的社群與搜尋平台,對本地新聞內容的生產投入更多資金回饋。制度採「談成就減、沒談就收」的設計:平台若未與新聞機構簽署付費協議,將可能被按在地營收比例徵收費用;若主動與多家媒體談妥合作,則可把協議金額折抵應繳費用,甚至降至接近零。政策同時以在地營收、月活躍使用者等指標設定門檻,鎖定少數具市場支配力的跨國平台,避免把成本壓到中小型服務與新創。

反對意見與公平性爭議

部分平台批評此作法形同對數位服務加徵費用,質疑平台是否「必然」從新聞流量獲利,並擔心未來會擴張到更多類型的線上服務。也有業者指出,若制度對不同公司採不同納入標準,可能造成同業間競爭條件不一,甚至誘發平台把新聞內容降權、減少連結顯示,以降低被認定「使用新聞」的風險。政策設計者則強調,徵收並非針對單一內容形式,而是回應資訊生態長期失衡:平台掌握分發與廣告收入,但內容生產端的商業模式卻持續受壓。

對新聞生態與用戶的影響

新聞業者普遍認為,當越來越多人把社群與搜尋當成主要入口,若內容生產缺乏可持續收入來源,地方新聞、專題與調查報導將首當其衝。另一個焦點是資金分配方式:若以聘用記者人數等指標分配,或能較貼近編採能量,但仍需防止資源只集中於少數大型媒體。對一般用戶而言,制度若促使平台減少新聞曝光,可能影響資訊取得的多樣性;若平台改以付費合作維持新聞供給,則有望穩定公共議題報導量。接下來的諮詢重點,將落在如何界定適用平台、如何確保中小媒體也能參與談判,以及是否需要更透明的監督與申訴機制。此外,若平台選擇以談判換取減免,市場也會關注協議期限與續約條件,避免一次性合作後再度出現內容供給急縮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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